【中美关系】霸权秩序争论:中国在东亚丨国政学人 第268期


【中美关系】霸权秩序争论:中国在东亚丨国政学人 第268期


作品简介

【作者】Evelyn Goh(吴翠玲),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教授,2001年获得牛津大学国际关系专业博士学位,曾任教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拉惹勒南国际关系研究学院、牛津大学和伦敦大学皇家霍洛威学院。主要研究方向为东亚安全和国际关系、国际关系理论和冷战史等。

【编译】陈勇(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校对】施榕

【审核】周玫琳

【排版】贺奕

【来源】

Evelyn Goh (2019) ,Contesting Hegemonic Order: China in East Asia,Security Studies,28:3,614-644,DOI:10.1080/09636412.2019.1604989


期刊介绍

【中美关系】霸权秩序争论:中国在东亚丨国政学人 第268期


《安全研究》(Security Studies)发表创新性的学术论文,意在从理论上或经验上为我们理解国际安全提供参考。该期刊所发表的文章强调战争的原因和后果或和平的来源和条件。虽然该期刊鼓励作者讨论其研究的政策意义,但主要以政策为导向的文章不会被该期刊所发表。该期刊文章的主题广泛,包括核扩散和威慑、民事与军事的关系、战略文化、种族冲突及其解决、流行病和国家安全、民主和外交政策决策、定性研究和多种研究方法的发展以及安全研究的未来。2018年影响因子为1.706,在91份国际关系类期刊中排名第27位。


霸权秩序争论:中国在东亚

Contesting Hegemonic Order: China in East Asia

 
【中美关系】霸权秩序争论:中国在东亚丨国政学人 第268期


吴翠玲



内容提要
  
第三波霸权研究侧重于揭示霸权与国际秩序的相互影响,力图更好地解释霸权秩序的动态。基于此,这篇文章运用英国学派的理论路径,将霸权秩序的架构概念化为三个社会要素的结合:契约、结构和进程,并强调社会交换、权力关系和协商过程的重要性。在此分析框架下,作者以中国对东亚地区美国领导下的霸权秩序的争论为例,探讨霸权竞争对体系变迁的影响。文章指出中国在安全、制度和政治经济领域对现存霸权秩序发起争论的手段和结果有所区别,原因是不同领域内美国霸权的社会契约的稳定性以及地区社会结构的复杂性存在差异。
【编者按】本文预设中国在主动挑战美国霸权秩序,但实际上学界对中国是否主动挑战,甚至试图变革美国霸权秩序仍然存在争议,代表文章如:Clark, Ian. “China and the United States: a succession of hegemonies?.” International Affairs 87.1 (2011): 13-28.;Ikenberry, G. John. “From hegemony to the balance of power: the rise of China and American grand strategy in East Asia.”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Korean Unification Studies 23.2 (2014): 41-63. 文中观点亦不代表本平台立场。

文章导读

 
 

一、导论:冷战后的东亚秩序

 



作者认为,冷战后的东亚地区在体系层面经历了两个重要的转变。首先,冷战格局让位于以美国为中心的地区安全秩序,以及以西方为中心的全球经济秩序。尽管这一安全格局有利于美国的盟友和安全伙伴,但它同时也让中国快速发展,并以大国的面貌重新崛起。中国快速的经济发展引发了另一个深刻的战略性变革:东亚地区出现了与以往相比明显不同的政治经济格局。20世纪90年代以来,东亚区域生产网络发生重组,将许多作为零部件生产商的东亚国家与最终的组装地中国相联系。在一个共同以发展为要务(shared developmental imperative)的区域,政治与经济的相互依赖催生了重要的政治影响,促使东亚地区的(权力空间)被一个在过去二十五年间确立起地区主导地位的全球性力量(美国)和一个复苏的地区性力量(中国)所挤占。虽然中国的综合国力正在增长,但还未能直接挑战美国,既不足以取代美国的优势地位,也无法推翻现存的游戏规则。

美国持续的优势地位以及中国的崛起共同造就了一个多样的(variegated)的东亚秩序。尽管中国是在美国全面主导的区域内崛起,但美国在面对这一复兴的域内地区强国时仍然需要重新巩固自己的主导地位。这与冷战式的对峙不同,当时的敌对双方拥有各自的经济、政治体系,势力范围和盟友。东亚地区面临的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权力集中:美国不仅在冷战结束后获得了首要地位,也在后来成功建立了区域霸权。东亚国家采用了包括开放的经济体系和法治在内的美国倡导的自由原则,巩固了其作为美国盟友和更广泛的区域合作开创者的地位。除了中国和朝鲜之外,每个东北亚和东南亚国家都支持并需要美国的领导地位,促使美国霸权表现为更多地基于同意而非强制的不平等权力。据此,作者指出问题在于中国是否以及如何挑战或回应美国主导的霸权秩序并取得了何种效果。

作者认为,东亚国家对美国霸权的需求提高了中国对美国发起直接挑战的成本。这种需求和支持并非源于对美式价值观的内化,而是与美国的优势力量和缺乏替代选项有关。东亚区域内的国家相信,现有的利益分配格局虽然不够理想,但在多元主义秩序下仍然比它们设计出的任何一种替代方案都要好,所以它们同意支持或者容许美国的霸权。这种保守的思想还折射出了中国目前仍无法说服域内国家相信自己能够在不威胁其利益的情况下提供公共产品,享有共同的社会目标及扮演领导角色。因此,大部分区域内国家领导人并不希望霸权转移。


 
 

二、霸权秩序的理论框架

 



国际社会的视角
在理论框架部分,作者试图借用英国学派的国际社会的相关理论重新理解国际秩序和霸权。本章开篇部分,作者引用布尔的观点,认为国际秩序是追求国家社会或国际社会的主要目标的行为格局或安排。 在更广泛的意义上,社会秩序必须包含行为限制、冲突管理和在不损害社会共同价值和目标的前提下适应变化等要素。为了更好地理解国际社会秩序,作者提出了两个要点:一,关于国际事务的基本目标和实施方式的主体间共识是国际秩序的基础;二,创造共识的过程包括争论(contestation)和协商(negotiation)的环节。共识既不能轻易达成,也不能自动维系。
与自由制度主义或建构主义传统不同,英国学派更关注共识的形成过程,强调争论和协商在规则制定过程中的构成性作用。在本研究关注的规则制定主体(权威)和方式(过程)的话题上,英国学派认为权威和过程性因素相互交织,强调权力内在的社会性,这在霸权秩序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国际社会(英国学派)研究路径的基本观点包括:首先,尽管霸权的出现源于总体的权力不均衡,但“同意”的要素是其形成的关键,合法性将霸权和“支配性强权”区别开来。其次,合法性大部分来自于霸权国自身接受规范和规则约束的意愿,这些规则产生于与其他国家的协商过程而不是要求被强制遵守。在承认这一互动过程的前提下,英国学派不只分析权力的分配和部署,而强调权力的正当性,或者强国如何将强制性的能力转化为合法性的权威。第三,通过强调不同权威关系中的社会维度,英国学派已经对既有的霸权研究做出了贡献。

霸权秩序的结构
作者指出,从国际社会的角度解读霸权秩序主要关注三个要素:契约(compact)、结构(structure)和进程(processes),这些要素与在国际关系学界占据主导的理性主义和现实主义路径的特征形成鲜明对比(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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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权秩序结构的基石是它的社会契约,一套核心的互惠交易为差异化权威的合理分布奠定基础。与大多数的社会互动类似,国际关系始于主观的价值和货物交换,而不是实用主义的利益得失考量。一个明确的关于霸权秩序的社会性概念应该以霸权国与其他国家就价值、权利和义务等方面达成共识而展开的协商为中心。通过协商达成的共识构成了现存秩序的合法性基础,可被视作一种社会契约。这一契约代表了关于互惠的和有条件的交换承诺:霸权国的特权地位为其他国家所接受,代价是它的权力必须受到某种制约,履行特定的义务或提供公共产品以维持现有秩序。即使在霸权秩序下,社会契约的细节也是不断变化的,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规定可能发生调整和更新。此外,霸权契约不必然仅是一个交易过程的结果,还可能根据霸权的关键行使者、构成秩序的成员国、权力的范围和领域的不同而产生多个关于权威分布的交易。另外,在体系发生变化的情况下,霸权协议需要重新协商,霸权国的权威可能因协商失败而削减,在协商成功时则会加强。因此,在研究中国是否对美国在东亚的霸权秩序发出挑战时,作者提出了几个问题:中国是否已经加入了支撑现有秩序的核心交易?中国是否在尝试改变现有的交易,或尝试调整其中的某些交换形式?中国是否在尝试与某些现有霸权秩序的构成国商讨以自己为核心的互惠交易?

构成霸权秩序的第二项要素是社会结构。英国学派关注的是权力关系。国际社会的社会结构指的是其成员资格的组成要素、以及关于成员在结构中的不同位置、身份、相对应的权利和责任的共识。在研究霸权秩序的社会结构时,研究者倾向于假设单一霸权在一个只包括自己和其他国家的双层体系中施展权威的情形。但作者认为目前在东亚地区秩序中,存在三个层面的不平等权力。第一是作为霸权的美国相对于其他国家而言的支配性地位;二是霸权国和其他地区强国相对于其他国家的优势地位;三是在地区强权俱乐部内部的不均衡,存在于现今的霸权国美国和崛起的区域强国之间。在这一部分,作者提出的问题如:特殊的社会结构如何影响东亚地区霸权秩序的特征?中国的行为目的究竟是挑战甚至取代美国的霸权,还是获得地区强国俱乐部的认同,亦或是维持和提高自己在地区强国中的相对地位?
霸权秩序的最后一个要素是社会进程,它是促使秩序产生,存续和改变的因素。作为一种等级制,霸权秩序有共谋(complicity)与抵抗(resistance)两种双向的关系形式。一方面,它包括霸权国的保证(assurance)和从属国的顺从(deference),后者是霸权国权威的基础。霸权国的保证有物质和规范两种形式,包括稳定的公共产品供应,可信的善意表达,机制化的自我约束,规范领导权和一个维持秩序的机制。作为回报,从属国的服从行为包括:拒绝挑战霸权、将其与霸权的关系至于优先地位、接受霸权的指令、巩固霸权的首要地位、在意识形态和社会文化领域的趋近以及支持现有的秩序。另一方面,因为霸权与权力的高度不平等相关,顺从只是其他国家的可选行为之一,霸权国还可能遭遇抵抗。温和的抵抗行为旨在限制霸权国,劝说其改变原有的政策,具体方式如:故意拖延(foot-dragging)、规范性谴责(normative censure)或“软制衡”(soft-balancing)。当霸权的从属国试图反抗现有秩序时,它们可能试图在军事上击败霸权国,改变主要制度的性质和目标,同时提出一套新的共同的概念框架。
总而言之,社会契约、结构和进程塑造霸权秩序的架构。借助这一分析框架,作者在后文就以下问题展开探讨:中美在现有地区秩序下分别有怎样的社会职责(social imperatives)?中美在社会契约和对在社会结构中所处位置的认识和构想有何差异?在现存秩序内,中国的行为在共谋和抵抗之间取得了怎样的平衡?中国在多大程度上会挑战美国的霸权秩序?除反抗以外,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崛起的强国,还有哪些社会进程比较重要?


 
 

三、中国与美国领导下的东亚霸权秩序

 



社会职责的比较

美国和中国分别是现有的离岸霸权国和复兴的区域强国,在有关地区秩序的责任方面有所区别。作者从社会契约、结构和进程等方面展开分析。(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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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现有的霸权,美国着力维护现状。在社会契约方面,美国与盟友和东亚伙伴之间已有现存的社会契约,基础是二战后与日本、韩国以及东南亚非共产主义国家之间签订的条约和市场安排,其中一些具体条款是1990年后逐步重新协商的产物。在社会结构方面,美国的政策制定者倾向于将地区秩序定义为美国拥有单一主导地位的自由主义霸权,主要表现为自由市场、国内政治中的民主价值和国际关系中的法律规制。在这一结构下,美国的盟友和安全伙伴是重要的支持者,它们都支持美国在区域等级体系中的领导地位,也在美国霸权下的权利和义务上拥有共识。与之相反,中国被视作摇摆不定的支持者、“友敌(frenemy)”、和平竞争者,有时甚至是事实上的对手。在社会进程方面,美国维护霸权秩序的责任主要有两项。最为重要的是通过释放善意和做出承诺来为现存等级秩序提供保证。对于中国等其他主要强国而言,美国的保证体现在某些领域(如提供公共产品)的选择性合作和权力分享等方面。另一项社会进程是保持警惕和遏制可能的秩序挑战者或反抗者。
作为崛起的强国,中国对现有体系范围内的社会契约保持着默许和观望的态度,并未抛出新的具体交易,而只是泛泛地提出“新型大国关系”和“命运共同体”等概念。在社会结构方面,基于大国和发展中国家的双重定位,一方面,大多数中国分析人士仍然坚持“一超多强”的观点,认为即使美国的支配地位正在削弱,但仍然在地区和国际秩序中占据主导。另一方面则认为国际秩序的等级结构存在多个层次,中国的外交行为需要考虑到不同的受众。为巩固自己的大国地位,中国主要关注三种不同的社会进程。其中最重要的是为相对较弱的国家提供保证,具体方式如:表现出通过制度手段限制自身权力的意愿,提供公共产品和履行特殊义务以获得相应的权利和支持现有秩序。其次,中国需要在某种程度上展示出对美国霸权的尊重,目的是得到美国的容许,从而取得大国的地位。与此同时,中国还需要抵抗霸权国和其他国家对自身核心利益的侵犯。总体而言,“保证”的进程对于中国而言最为紧要,也促使中国被纳入霸权秩序。但后两者,无论是“抵抗”还是“共谋”都有可能成为零和的行为选项,所以中国必须在不同领域都保持好两者的平衡。下文主要从地区安全、国际制度和政治经济三个方面分析中国与现有霸权秩序的互动。
 
安全领域
在安全领域,约翰·伊肯伯里(G. John Ikenberry)提出的“制度性约束(institutionalized restraint)”可以很好地概括冷战后东亚地区的霸权社会契约的特征。美国成功地说服其他国家相信自己的善意,表明自己没有领土需求,并且愿意参与多边机制。但与自我权力限制相比,更重要的是美国长期的安全保证。作为霸权,美国会在盟友遭遇安全威胁时及时做出回应。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到21世纪初,中国似乎已经作为复兴的大国被纳入地区的社会结构。在九十年代中期,尽管反对美国的霸权,但中国领导人非常清楚美国的军事力量在冷战后的优势地位,也认识到“中国威胁论”不利于中国的发展。21世纪初,中国做出了服从和尊重的表态,向美国保证自己不会挑战其在区域安全秩序中的地位。但与此同时,中国也在动员其他国家抵抗美国先发制人的打击和政权更替的尝试。
尽管中美在朝核问题上曾经开展合作,但将中国吸纳进霸权秩序的努力最终宣告失败,原因是双方在最终目标上存在根本差异。以利益相关者的身份加入霸权秩序意味着中国必须承认秩序的现状,但事实上,中国反对某些(契约的)具体细节,尽管暂时还无法挑战美国定义安全领域公共产品的性质和等级的权利。
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与霸权秩序的接触逐渐转向“抵抗”,区域社会进程呈现出相互加强的升级态势。在南海和东海相关问题上的行为说明中国为维护核心利益更强调“抵抗”,而不是“保证”的义务。这种不断增强的“抵抗”挑战了两个支撑现存霸权契约的重要规范,其一是对大国权力加以制约的原则,另一项则是管理海洋主权和开发的国际规则。在结构层面,作者认为中国展示实力和宣示主权的行为可能意在改变现有霸权秩序的结构和大国之前的交易,而在东海的行动也激化了另一个区域强国日本的抵抗,后者是美国霸权秩序的主要支持方。
总之,从国际社会的角度分析,中国在安全领域的行动导致的最重要后果是激发了地区国家对美国承担安全保障者角色的偏好。在过去的十年中,中国的“抵抗”促使现有的霸权社会契约仍然维持在强有力的状态,并且高度关联。同时,对维持现状的强大需求使得地区的社会进程偏向于与美国的“共谋”,创造出了一个严格地以美国为中心的社会结构,将中国纳入霸权秩序的努力因此失效。

制度层面
作为制订区域互动和治理规范的场所,区域制度对于霸权社会契约的协商和争论至关重要。而在过去的三十年中,东亚地区一直处于“制度过剩(institutional profligacy)”的状态,相对于安全领域表现出了更强的可塑性和适应性。
中国在制度领域的行动最为积极,这对中国向邻国做出的“负责任大国”与“和平崛起”的再保证而言非常重要。作者将中国在区域制度方面展开的争论划分为三个阶段,从20世纪90年代的“有意拒绝(attempted exclusion)”到21世纪初的“制度补充(supplementation)”,再到2010年后的“竞争性多元”(competitive pluralization)。
在第一阶段,西方国家对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漠视促使东亚国家产生了自助的想法,创立了第一个仅有该地区国家参与的制度——东盟与中日韩(10+3)合作(ASEAN Plus Three,下文简称APT)。APT的创立为中国以仅包含东亚国家的国际制度取代美国领导的亚太地区制度的努力提供了平台。中国可以通过加强地区公共产品的供应为区域国家提供保障,同时也能提出抵抗美国霸权的替代性制度方案。但在实践过程中,APT只是补充和促进了公共产品供应的多样化,而非取代了美国领导的全球金融秩序,也并未对霸权社会契约的基础条款构成挑战。
在21世纪初,秩序争论的中心转移到了中日两个地区强国之间在区域社会结构层面的制度竞赛。中国倾向于建立仅限东亚的机构,而日本则着力推动包括美国以及美国的合作伙伴在内的机构,目的是避免出现中国占据区域主导权的局面。作者认为这一过程反映出中国在与美国霸权秩序竞争的初期所遭遇的问题,一是未能提出清晰的替代性规范和规则,二是在地区强国中提升自身地位的努力遭遇了来自同一层级的日本的抵抗。
但同样在21世纪初,中国创立了一些政府间和半官方性质的论坛,例如针对中亚国家的上海合作组织、面向更广大的亚洲地区的博鳌亚洲论坛和香山论坛等,已悄无声息地为建立替代性的区域机构打下了基础。而到2013年,中国提出了雄心勃勃的“一带一路”倡议,旨在利用陆上和海上的线路连通中国、中东和欧洲。“一带一路”的提出预示着中国在制度层面对美国霸权秩序的争论进入了新的时期,即“竞争性多元”阶段。作者认为中国在这一阶段可能已具备了挑战美国霸权秩序的基础。与以往囿于美国霸权秩序范围内的组织相比,这些新的以中国为中心的国际制度在社会结构和契约方面有四个替代性特征:
第一、它们都是泛亚的(pan-Asian)制度,带有明确的西进倾向,整合了中亚和南亚地区,并且经常包括中东国家。这样的重新定位帮助中国避免与美国在东亚地区陷入安全困境。
第二、这些由中国提出的倡议往往有强烈的发展优先的原则,为后殖民地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所高度认同。
第三,中国利用这些发展主义的制度明确地动员了新的国际社会成员——亚洲的发展中国家和处于边缘地带的国家。这些国家往往被忽略,或被视为大国的竞技场。中国的做法与美国形成对比,后者更重视自己的盟友和发达国家。
第四,中国的制度议程给予符合统治精英利益的发展模式以特殊地位。它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导向,满足了统治精英们追求短期成效的需求,代表着成本低廉,快速和附加条件较少的贷款。
作者提出,近期在制度层面大展拳脚之后,中国让已经由于制度扩散而分散化的霸权社会结构进一步变得松散。迄今为止,中国的行为既不是退出,亦非直接取代美国的霸权秩序,而是在不断扩展制度争论的领域和范围,力求覆盖更多亚洲地区和国家,在这些地区,中国相对美国而言拥有一定优势。
 
政治经济领域
在政治经济领域,作者主要关注中国对全球金融秩序的影响。总体来看,中国在经济崛起的过程中通过有策略的协商方式融入世界金融秩序,其代价是在短期内缺少对成员资格和相关条款的话语权,但却可能带来可观的物质回报和发声的机会。事实证明这一策略是有效的,中国成功地提升了在世界经济社会结构中的地位。
在融入过程的初始阶段,中国的崛起反而强化了美国与其支持者之间的霸权契约,其支持者的产品凭借货币贬值带来的优势成功进入美国市场,美国也得以维持其庞大的政府开支。
但在2009年金融危机之后,整体的交易发生了变化。美国降低内债,对中国出口导向型增长战略的接受程度也同时下降。与此同时,中国开始注重培育国内消费市场,并试图让外汇储备更加多元化。
金融危机总体上看是美国霸权秩序衰落的一个节点,加强了全球经济权力的分布向远离西欧和北美的方向发展。在日益分散的社会结构中,中国等经济强国的重要性正在突显。危机后逐渐显现的顺差—逆差争论反映了自大萧条以来就存在的大国管理责任的争议。为维持全球宏观经济的稳定,经济强国需要采取集体行动以维持政策的相对一致。这一共同职责衍生出了两个问题:谁来承担监管的重任,各国调整国内政策以维持体系稳定的责任应该如何分配?随着世界经济权力的日益多极化,新的调整机制要求顺差国和逆差国应该相互承担责任,并且要与其地位相匹配。但是顺差国和逆差国的地位不是恒定的,这种社会地位的流动性引发了主要经济大国之间关于相对责任的争论。

从社会进程来看,改革开放头二十年的中国基本按照“保证”和“限制”的总体进程,相对正常地接受了IMF的双边监管进程。但与德国、日本等拥有较多(贸易)顺差的国家相似,中国认为美国等逆差较多的国家需要承担更多政策调整的责任。同时,中国也担心被卷入补贴美国财政赤字的陷阱中,导致资本大量流失。这些担忧引发了国内的反弹,促使中国在2007至2008年间退出了IMF的双边监管机制。因此,金融领域的社会进程表现出“共谋”与“抵抗”共存的紧张态势,而复杂的社会结构和权威的分散化又加剧了这种紧张。目前,尽管中美之间关于全球经济失衡的争论有所降温,但战后美国与其他主要经济体之间的交易逐渐瓦解,引发了体系层面的问题,需要各国对金融领域的社会契约进行重要的中期调整。从这个角度看,金融领域的社会进程是快速演变和没有定论的。


四、总 结

 


文章运用英国学派的国际社会视角对霸权秩序重新进行理论化,并将此框架用于探讨中国在东亚地区对美国霸权秩序的争论。经由上述分析,文章最后得到了三个启示:

首先,这项研究重申了学习进程的重要性。构成霸权秩序基础的社会契约和权力关系需要合法化和正当化,因此相关的协商和争论的过程对秩序的维持和变革都十分重要。而争论的过程也不总是现存大国之间的全面冲突,崛起国同样也能尝试重塑甚至更新霸权秩序的形式(或者说社会结构)和内容(即社会契约)。这一争论的进程也是非线性的,取决于崛起国与系统中其他行为体的互动。

其次,本文的研究说明对崛起国战略的思考不能仅局限于反对和抵抗,而应该关注“共谋”和“抵抗”之间的动态平衡。中国作为崛起的霸权挑战者可能也会在“共谋”和“抵抗”之间的灰色地带展开行动。
第三,通过分析中国与现存霸权秩序互动的细节,文章展现了霸权竞争的多面性。在安全领域,由于社会结构较为稳固,中国对美国的单一霸权和绝对主导地位展开的争论和日益升级的“抵抗”进程反而促使东亚地区秩序的支持者更加认可美国的安全保障。所以,美国仍然能够维持与盟友和伙伴的社会契约。在制度领域,社会结构更加松散,美国中心的色彩较淡,也更容易发生权力的转移。中国利用这种松散的结构特征提出了不同的秩序形式,通过争论促进社会契约和结构的多元化。而在全球政治经济领域,由于权威高度分散化、碎片化和网络化,霸权秩序甚至被认为已然不复存在。在社会契约比较脆弱的情况下,秩序的争论或许会更加剧烈。然而,这种分散的社会结构也削弱了中国和其他主要经济体进行“抵抗”、或在某一套强制命令式原则下实现合谋的能力。从这个角度上说,中国是相对支持现状的。
总而言之,面对美国霸权秩序的不同侧面,中国一方面选择性地接受和尝试融入,但另一方面也采取了抵制和试图挑战的策略。尽管最终的结果仍无定数,但对霸权竞争的动态过程的分析有助于更好地理解霸权秩序的产生、维持和变化,同时也为后续的研究提出了更多有价值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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