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译介】米尔斯海默《大妄想》:(反驳)自由主义的和平理论丨国政学人
作品简介
【作者】约翰·米尔斯海默(John J.Mearsheimer),芝加哥大学“温得尔·哈里森杰出贡献”政治学教授,美国艺术与科学学院院士,著名国际关系理论家。“进攻性现实主义”领军人物,代表作《大国政治的悲剧》。
【编译】周心培(国政学人编译员,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校对】李雯珲、刘孝玉
【审读】丁伟航
【来源】Mearsheimer,J.J. (2019). The Great Delusion: Liberal Dreams and International Realities Greatpower Politics.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米尔斯海默
约翰·米尔斯海默认为自由霸权徒劳无功。它所谓的好处,亦即带来和平与繁荣、控制核扩散和恐怖主义,都站不住脚。典型的例子有,克林顿政府的北约东扩和对华接触战略。第七章,米尔斯海默从历史和理论两个角度逐一批驳自由主义的三大和平理论,即民主和平论、经济相互依赖和平论和国际制度和平论。
一、生存的首要地位
在现实主义的叙事下,生存是国家的首要考量,这促使他们追求权力,互相倾轧。为了取代现实主义,自由主义理论需提出替代性的考量。于民主和平论,对个人权利的尊重加和平解决冲突的准则。于经济相互依赖和平论,对繁荣的兴趣。于国际制度和平论,对规则的遵守。
然而,这些考量都不能掩盖对生存的担忧。原因在于,其一,它们的许多条件与现实不符:民主、经济相互依存、国际机构,这些条件并不总是存在,这限制了自由主义理论的适用范围;其二,更本质地,这些理论不能充分说明,满足这些条件,就可以加强国家间合作或者降低战争的可能性:例如,合作可以缓和冲突,也可能形成战争联盟。而但凡存在一丝战争的可能性,国家就必须遵循现实主义的逻辑以维护自己的生存安全。
二、民主和平论
冷战后的二十年间,民主和平论煊赫一时,但事实证明,世界并没有终结于自由民主制。退一步讲,民主国家间不打仗吗?我们起码可以举出以下四个反例:一战(1914-1918,德国vs英国、法国、意大利和美国),英布战争(1899-1902,英国vs德兰士瓦共和国、奥兰治自由邦),美西战争(1898,美国vs西班牙),卡吉尔战争(1999,印度vs巴基斯坦)。另外,美国内战、美国等民主国家推翻他国民选领导人的例子,也与民主和平论相悖。
此外,民主和平论对自由民主国家不打仗的解释难以令人信服。其中,
制度性解释主要有以下三种 :
第一,公众倾向和平。康德《永久和平论》、冷战期间新保守主义都主张这一点。但是,如果真是如此,民众应该同样会反对与非民主国家开战。然而,从历史上看,公民反战并非如此强烈。例如,冷战结束以来,美国已经发动了七场战争,每三年就有两年处于战争状态。这解释了为什么民主和平论者不争辩民主国家更和平。为什么人民也会倾向于发动战争?首先,战争有时的确适应战略需要。其次,民主领导人善于使公众相信战争的必要性。最后,战争并不一定会给公众带来沉重的负担。
第二,机制延缓决策。分权制衡等机制使得民主国家战争动员更加困难。如果这些说法属实,那民主国家也不会对非民主国家发动战争。(再一次地)这与事实不符。发动战争的决定往往是在危机中做出的,此时一切服从于国家安全。紧急情况下,自由民主政体完全有能力迅速反应,并在必要时发动战争。
第三,舆论监督承诺。一些人认为,“观众成本“是解释民主和平的关键。一旦领导人背弃承诺,公众可通过选举迫使他们下台以惩罚他们。但实证研究表明它罕有解释力。对其基本逻辑也可以提出许多质疑。例如,领导者宁愿保持承诺的模糊,在这种情况下,“观众成本“逻辑甚至不起作用。抑或领导人未能坚持承诺,而以妥协终结危机,也不会受到惩罚。还有,不应低估领导人编故事的能力。
规范性解释则强调四个概念:和平解决冲突、尊重他人、容忍和信任。民主和自由主义都依赖之,不过内中原因有差异且有不同的侧重点:
民主的核心特征是选举,即公民如何解决分歧和选择政治秩序模式。这种方式可以和平解决冲突。由此延伸出信任、宽容和尊重他人。而自由主义则强调个人权利。自由世界罕有暴力,因为个人权利的普遍性。自由逻辑不仅适用于自由民主政体内部,也适用于它们之间的互动。自由国家间应该互相信任和尊重,不为解决分歧而发动战争。
这个逻辑有五个漏洞:
第一,个人间的分歧可能引发冲突,这就是为什么自由派也承认国家的必要性;然而,国家可以处理个人之间的分歧,国家之上却没有更高权威,自由民主政体不总是和平地行事,这就使得国家除诉诸均势制衡的现实逻辑外别无选择。
第二,民族主义强化各国的差异。每个国家都认为自身优于其他国家。自由民主政体难免受民族主义影响,这会破坏容忍和相互信任,甚至导致他们以暴力方式解决分歧。自由主义的普世性其实被夸大了。
第三,有相当多的实例反驳了自由民主规范维系和平的说法。例如,美国屡次推翻民选政府,包括1953年的伊朗、1954年的危地马拉、1964年的巴西及1973年的智利。又如,1861年特伦特事件,1895-96年委内瑞拉危机、1898年法索达危机及1923年鲁尔危机。
第四,以个人权利为核心,正义战争理论期望自由民主政体会尽全力避免杀害平民,或者至少比威权国家做得更好。但研究表明,绝境中,国家会强调战斗有效性而置人性于不顾。
第五,民主国家可能会倒退回专制国家。自由之家调研报告显示2006到2016年间世界上民主国家的比例在下降。魏玛德国就曾于1933年让位纳粹。因此,必须提防民主国家倒退,依现实主义与之打交道。
三、经济相互依赖和平论
根据这一理论,经济相互依赖程度高的国家即便政治分歧激烈也不会开战。因为开战的经济代价大于政治收益。该理论假定繁荣而非生存才是国家的首要目标,甚至认为在当今世界,征服难以使国家获利。
该理论主要有三个问题:首先,对于经济相互依存的国家来说,发动战争的代价并不总是很高,而且常常被低估。其次,即使各国认识到发动战争的经济代价,政治冲动通常被优先考虑,尤其是在核心安全利益受威胁的情况下。最后,缺乏验证该理论的经验证据。
此外,把繁荣排在生存之前并不正确。政治考量往往优先于经济考量,生存比繁荣更重要。一个国家不能生存就不能繁荣昌盛。民族主义也在起作用,它使得人民团结在领导人周围,也使得经济制裁收效甚微。一个国家可以承受制裁仍坚强不屈,很大程度上是民族主义推动的。典型的例子有,二战中,英美轰炸德日,却未能如愿以偿激起起义;乌克兰危机爆发后,俄罗斯民众追随普京,抗议西方的制裁。
乌克兰危机还反映了政治或战略考虑下制裁常常失败的另一个原因。于俄罗斯,乌克兰乃是核心战略利益,西方将之剥离是绝不能接受的。从普京的角度看,美国及其盟国的政策对俄罗斯的生存造成了威胁,这促使俄罗斯竭尽全力阻止乌克兰加入西方。
这个理论违背权力制衡逻辑和民族主义,理所当然,它在历史经验中也罕见支撑。甚至部分学者认为密切的经济相互依赖会增加战争的可能性,因为在经济困难时期,它有可能加剧贸易伙伴之间的紧张关系。伊拉克于1990年8月入侵科威特,尽管它们有着密切的经济联系,部分原因是科威特生产了超出欧佩克规定限额的石油,因而压低了伊拉克的石油利润。
总之,没有依据相信经济相互依存能确保国际和平,即使它偶尔可能起到遏制战争的作用。
四、国际制度和平论
自由制度主义或许是三大自由主义理论中最弱的。它只能延缓战争。制度是规定国家应该如何合作和相互竞争的一套规则,这些规则通常通过国际协定正式化并由相应机构管理。然而,必须强调,这些机构并不强迫各国遵守规则。对自愿服从的强调也包括国际法的运作机制。这里的分析适用于国际法和制度,同样适用于国际机构。
自由体制主义者提出国际机构促进国家间合作,帮助和平解决争端。这方面的最具影响力的作品是罗伯特·基欧汉的《霸权之后: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合作与纷争》。该书阐释如何加强国家间合作,对和平问题罕有涉及。一些体制主义者也讨论安全问题但主要围绕安全机构如何加强合作。作品多以“合作“为标题,罕有人阐释合作如何促进和平。
必须阐明国际机构促进合作的前提条件。只有当国家存在共同利益,但由于无政府状态无法实现时,国际机构才会起作用。这方面典型的例子是囚徒困境,两个人合作能实现共同利益,却因为担心被对方利用而不能付诸行动。而当国家利益相互冲突或者合作无利可图时,这一理论就没有意义了。
此外,该理论的局限性还在于它不适用于安全领域,而适用于经济和环境领域。因为这些领域国家最有可能需要国际机构的帮助,以实现其共同利益。例如联合国在解决大国的政治争端方面无能为力,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却能促进经济合作。
有人可能会说,军事联盟是安全机构,它们对国际政治有重要影响。的确,军事联盟有助于协调成员国在和平与战争方面的行动,使它们的集体行动更有效率和效力。北约就是一个例子。在冷战期间,北约阻止了苏联称霸欧洲的野心。但北约由基于面临共同威胁而具有强大合作动机的国家组成,而不是存在根本分歧的国家。因此可以说,自由制度主义者很少关注战争与和平问题。
当然,该理论的核心问题在于缺乏一个对国家有威慑力的更高权威。各国有时存在根本分歧而国际机构无法切实加以约束。在安全堪忧时,对欺骗的恐惧可能给合作带来障碍,特别是在安全领域。
总之,当国家有共同利益并需要促成时,国际机构或可助一臂之力。但是,没有理由认为这些机构可以确保国家远离战争。
五、为什么米尔斯海默是现实主义者
文末,米氏探讨了为什么他是现实主义者,以及为什么他认为国家,特别是大国,总会按权力制衡逻辑行事。简而言之,没有国家能肯定,潜在的对手会按自由主义逻辑行事,尤其考虑到民族主义的强大影响。何况一切在自助体系中运作,欲谋生存,必须强大。这听起来不动人,但我们别无他法。
【新刊速递】第01期 | Review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 Vol.45, No.4, 2019
【新刊速递】第03期 |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Vol.73, No.3,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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