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亚论坛】李晗斌:东北亚国家北极事务合作研究
由于全球气候变暖带来北极航道通航,北极地区的潜在价值日益凸显。东北亚区域围绕北极事 务展开合作不仅能使各国共同受益,而且有利于北极地区的和平与发展。当前,东北亚地区的俄罗斯、日 本、韩国、中国已明确提出或正在酝酿北极政策,并积极开展对外北极事务合作。东北亚国家北极事务合作 即存在一定基础又面临多种挑战,应将北极事务合作纳入东北亚区域合作议程之内,加快推动北极事务合作 机制建设,并采取多种形式创造性地推动合作取得进展。
东北亚国家;北极事务合作;北极政策;合作基础;合作构想
近年来,全球气候变暖导致北冰洋冰面大幅度缩减,北极“西北”和“东北”航道通航期延长,商业化运营成为可能[1],这使得作为欧洲、北美和亚洲地理中心的北极地区在航道、资源能源、军事安全等领域的潜在战略价值日益凸显。北极国家与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纷纷制定北极战略并积极谋求对外合作。东北亚地区拥有北极大国俄罗斯以及中、日、韩等近北极国家和北极利益攸关国。在 2013 年 5 月北极理事会第八次部长级会议上,中、日、韩等六国被批准为正式观察员国,意味着俄、日、韩、中等东北亚国家将围绕北极事务产生更多交集。事实上,东北亚区域国家之间具有较为广泛的经济、政治合作基础,随着中韩自由贸易协定于 2015年 6 月正式签署,中日韩自由贸易谈判稳步推进,东北亚区域合作已取得实质性进展。东北亚区域的中、日、韩三国之间在北极事务上具有相似的利益诉求,俄罗斯与中日韩三国之间在北极事务上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因此,东北亚国家开展北极事务合作具备一定可行性。而且,东北亚国家北极事务合作,不仅能够使各国共同受益,也有利于北极地区的和平与发展。[2]本文将通过梳理东北亚各国北极政策,分析东北亚国家北极事务合作的基础与挑战,进而提出东北亚国家北极事务合作的构想。
一、东北亚国家的北极政策
在东北亚区域国家中,俄罗斯属北极大国,日、韩、中已被北极理事会批准为正式观察员国,蒙、朝对北极事务关注较少,因此下文将主要分析俄罗斯与中日韩的北极政策。
(一)北极大国俄罗斯的北极政策
俄罗斯将北极视为 21 世纪的重要资源基地和战略发展重点,现已明确提出国家北极发展战略,并高度关注北极事务进展。在 2008 年 9 月批准的《2020 年前及更长期的俄罗斯联邦北极地区国家政策基本原则》中,俄罗斯提出了北极政策的基本原则,包括拓展战略资源基地、捍卫北部边界和保持地区军事力量、保护北极生态环境、建立一体化信息系统、提升科考能力、以国际协定为基础建立双边和多边合作机制等。[3]在 2013 年普京总统签署的《2020 年前俄罗斯联邦北极地区发展和国家安全保障战略》中,重申了 2008 年北极政策目标,但将边界保护和军事力量发展排位后置,重点强调了北极大陆架地质勘查、实施大规模资源工程、交通及与资源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4]俄罗斯在 2013 年 11 月提交的《2020 年前北极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草案中指出,2014 至 2020 年间将投资 600 亿美元,用于高附加值投资工程,交通、能源、信息、环境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北极生命保护以及相关制度和体制建设。[5]俄罗斯北极开发涉及大规模投资、技术与市场支持,因此不得不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开展合作。在早期,俄罗斯主要强调与北极国家之间的合作,而排斥非北极国家参与北极事务。
为保持其在北极的垄断权利,俄罗斯认为应通过北极国家之间的合作来维护北极地区和平与发展,由北极国家共同制定非北极国家参与北极事务的规则。[6]俄罗斯支持强化北极理事会的作用,希望将其发展为功能完备的国际组织,在边界合作、航海运输、污染事故处理合作方面发挥更重要的作用。[4]俄罗斯积极谋求北极国家间合作的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果。2010 年 9月,俄罗斯与挪威签署协议,明确了在巴伦支海的边界,结束了两国长达 40 年的边界争端。2014 年 3 月,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承认鄂霍次克海 5.2 万平方公里土地为俄罗斯大陆架的一部分。[7]美俄在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开展了合作,自 2003 年两国展开了俄美北冰洋长期探测活动(RUSALCA)。[5]挪威在不同场合表示视俄罗斯为“战略伙伴”,俄罗斯还与挪威、加拿大、美国等国联合进行了打击非法捕鱼活动。
近年来,在新的国内外形势下,俄罗斯开始转向东方非北极国家寻求合作。乌克兰事件之后,俄罗斯受到了来自欧美地区的严厉制裁,也动摇了北极国家与俄罗斯开展北极事务合作的信心,美国、加拿大、挪威等国纷纷采取措施延迟或终止部分与俄罗斯的北极合作,如加拿大拒绝出席 2014 年北极理事会在莫斯科举行的关于甲烷和黑炭对气候和北极冰雪影响的会议。这种新的挑战,结合美国次贷危机及欧债危机导致的国内经济低迷,迫使俄罗斯转向具有良好经济活力的东亚地区,特别是中国,来寻求投资、技术与市场支持,加快投资与市场多元化。2013 年 2 月颁布的《俄罗斯联邦外交政策理念》中明确提出要促进北极地区多种形式的国际合作,对与非北极国家之间的互利合作持开放态度。[1]2013 年以来,俄罗斯加快了与东亚国家北极事务合作的步伐。2014 年 5 月,中俄政府签署《中俄东线管道天然气合作项目备忘录》,中 石 油(CNPC)和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Gazprom)签署《中俄东线管道工期购销合 同》,从 2018 年起向中国供气,最终可达每年 380 亿立方米,为期 30 年 。[8] 2013 年 5 月俄罗斯与日本公司宣布在鄂霍次克海联合资源开发计划。[5]尽管俄罗斯开始转向东亚寻求北极事务合作,但与北极国家的合作仍被置于优先位置。
(二)北极利益攸关国中日韩的北极政策
日本、韩国、中国在 21 世纪之后对北极事务的关注度持续升温。韩国、日本已从官方角度提出北极政策,但系统化政策仍在制定之中,而中国尚未有明确的北极政策。
在东北亚地区,日本是较早参与北极活动的国家。日本自 1957 年开始参与极地研究,1990 年成为国际北极科学委员会(IASC)成员。但是,日本早期北极活动主要围绕科学研究展开,侧重北极开发对日本及全球环境的影响,直至北极的潜在价值引起国际社会关注,才开始重视北极事务。[9]目前,日本已将北极事务置于关乎国家利益的高度。2013 年 4 月,日本政府颁布《海洋基本计划》,是首个官方公布的北极政策方案。2013 年 7 月,日本召开了北极问题相关部门和机构联络会议,商讨起草国家北极政策。[10]当前日本北极政策覆盖的领域主要包括:
第一,北极地区的研究和发展,即通过设立科研项目合作加强北极研究、加强观测与分析系统及设施建设、构建日本北极研究网络、在北极国家设立研究站等途径加强北极研究,为全球决策提供参考;
第二,国际合作,即以科学发现为基础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对全球环境的影响并制定国际规则,支持北极理事会的活动,以及加强与北极和非北极国家的双边和多边合作;
第三,可持续利用,为北极航道及北极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和利用做好准备。[10]日本试图凭借在科技方面的优势,在国际北极可持续发展中发挥主导作用。
韩国对北极的关注始于 21 世纪初气候变暖带来的北极通航。在 2013 年 5 月被批准为北极理事会正式观察员国之后,韩国对北极的关注空前高涨。[11]韩国政府在 2013 年 7 月颁布了《北极综合政策推进计划》,该计划覆盖 2013 年至 2017 年,包括一个愿景、三大政策目标、四项主要战略和 31 项工程:一个愿景即成为北极地区可靠和负责任的伙伴,为北极地区开创可持续的未来;三大政策目标包括建立北极合作伙伴关系、加强北极科学研究为解决人类共同面对的问题做贡献、通过经济参与培育新的北极产业;四项战略包括加强国际合作、强化科学调查和研究活动、探索和推动北极新产业发展、制度准备等。[12]韩国成为正式观察员国之后,大力加强北极外交,积极开展北极事务国际合作。韩国重视与北极国家之间进行合作,希望通过建立双边或多边合作伙伴关系减弱北极国家对韩国的警惕与防范。拥有北极绝大多数资源、领土,以及与韩国密切相关的东北航道的俄罗斯,成为韩国北极事务合作的重点。韩国积极参与北极理事会等相关国际组织,希望通过国际平台参与北极治理。当前韩国已在航道、能源、海洋渔业、环境等一系列领域展开了国际合作。[13]受 20 世纪 80 年代全球变暖研究热潮影响,中国在 20 世纪 90 年代开始对北极的科学考察,主要关注北极的科研价值及其对环境的影响。中国对北极的关注度在 2007 年俄罗斯罗蒙诺索夫海岭插旗事件后明显提升。2013 年,中国成为北极理事会正式观察员国。但是,受中国北极“威胁论”的影响,中国的北极政策相对保守。[8]迄今为止,中国并无官方北极政策以及官方北极问题管理机构。2009 年,中国外交部官员曾指出,中国政府并无北极战略。[14]尽管目前中国的北极政策仍处于公众研讨阶段,其政策取向大致如下:以科学考察和环境研究为切点,在能源资源开发、航道建设等多个领域参与北极事务;以国际规则及国际组织为依托,积极推进北极治理机制建设;以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双边及多边国际合作,特别是与北极国家的合作。中国希望在尊重和互信的基础之上,与北极和非北极国家建立合作伙伴关系,通过合作实现共赢。中国的北极国际合作已取得一定成效,如中俄已在科考及能源开发等多领域展开紧密合作;2012 年中国与冰岛签订了第一份与北极国家之间的协议即《关于北极合作的框架协议》等。
可见,中日韩三国在北极事务上均有较多的共同之处。受非北极国家身份限制,三国均重视与北极国家开展合作,特别是与北极大国俄罗斯之间进行合作。三国共同关注的领域包括环境保护、能源资源开采、航道建设、北极治理等。
二、东北亚国家北极事务合作的基础与挑战
北极地区地缘政治经济格局的改变,为东北亚国家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在新的国际形
势之下,东北亚国家开展北极事务合作即具备一定基础,又面临着诸多挑战。
(一)东北亚国家北极事务合作的基础
基于在经济、政治、安全等领域的利益诉求,东北亚地区的俄、日、韩、中等国在开展北极事务方面具备较为广阔的合作基础。
第一,东北亚区域合作的前期进展为推进区域北极事务合作创造了有利条件。随着东北亚地区的政治经济发展,东北亚各国相互依赖性不断提高,东北亚区域双边与多边合作在矛盾冲突之中曲折前行,现已取得一定积极成果。例如,1995 年,俄、韩、朝、蒙、中五国签订《关于建立东北亚和图们江开发区协调委员会的协定》,是东北亚地区第一个多边制度性协定;中韩自贸协定于 2015 年 6 月正式签署,中日韩自贸区谈判自 2012 年起正式启动;中俄 2001 年 7月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睦邻友好合作条约》,此后不断巩固和深化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中国与东北亚各国、韩日、俄韩等国签署了环保双边协定,并建立了东北亚次区域环境合作计划(NEASPEC)、中日韩环境部长会议(TEMM)等多边合作机制[15]。东北亚国家特别是俄、中、日、韩之间在经贸、投资、环境、交通、能源等领域均展开了不同程度的合作。这些前期基础能够为东北亚区域开展北极事务合作提供参考。
第二,东北亚国家在北极资源开发和航道利用方面的经济利益诉求是区域北极事务合作的现实基础。在资源开发方面,东北亚区域的中、日、韩三国均是能源消费和进口大国,特别是日韩两国,能源需求几乎全部依赖进口。俄罗斯则为能源大国,根据 2008 年美国地质勘查局的评估,北极地区拥有世界 30%未探明天然气和 13%的未探明石油资源[14],其中 43%集中在俄罗斯北极大陆架地区[6]。俄罗斯北极资源开发需要高额投资、先进勘探和开采技术以及大量劳动力,仅依赖本国国力难于解决,特别是在近年经济衰退的背景下,独立开发北极更是困难重重。航道利用方面,中、日、韩均为海运贸易大国,与欧洲贸易往来密切,利用俄罗斯掌控下的北极东北航道抵达欧洲,不仅有利于降低运输成本和提高运输效率,而且能够打破海运通道单一的局面,免受来自马六甲海峡、亚丁湾等地区的安全困扰。[16]因此,中、日、韩三国均表示出参与东北航道建设的强烈兴趣。俄罗斯高度重视东北航道建设,但由于资金、技术短缺,需要与其他国家进行合作。中、日、韩作为具有重要世界影响的经济强国,在资金、技术和人力等方面具有优势,且三国均表示出与俄罗斯合作开发的强烈愿望。可见,中、日、韩与俄罗斯在北极资源开发与航道利用方面的经济互补性为区域北极事务合作创造了契机。
第三,东北亚国家对安全与稳定发展的强烈需求是区域北极事务合作的重要动力。俄罗斯自苏联解体后一直面临欧盟和北约东扩的双重压力[1],2013 年乌克兰危机爆发之后,由于遭受来自西欧和北美的严厉制裁,饱受美国次贷危机及欧债危机重创的俄罗斯经济深陷危机。据俄罗斯官方统计,2015 年俄罗斯 GDP 萎缩 3.7%,投资重挫 8.4%,通胀率近 13%,创 2009年以来最差,经济可能陷入长期停滞。[17]内外交困之下,为维持国家安全与稳定,俄罗斯战略合作重心东移至亚太地区。中国的崛起引起欧美等世界诸多国家的猜忌和戒备,美国甚至推行了“亚太再平衡战略”来遏制中国,与俄罗斯加强合作有利于中国与西方势力抗衡。近年来,受国际经济形势影响,中、日、韩三国经济面临不同程度的衰退,三国均有通过加强合作来实现稳定发展的强烈愿望。此外,基于中、日、韩三国与俄罗斯在能源方面的互补性,加强彼此之间的合作也是保证本国能源安全的重要手段。俄、中、日、韩为维护安全与稳定增强东北亚区域合作的共同需求,对区域北极事务合作具有积极作用。
第四,东北亚国家对北极环境保护的一致认同是开展区域北极事务合作的重要突破口。俄、中、日、韩均高度重视气候变暖和北极开发所带来的环境影响。由于北极地区环境脆弱且修复能力薄弱,俄罗斯一直较为重视北极的生态环境保护,并在气象学研究及气候变暖对环境的影响等方面积累了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现已建立较为完备的北极自然与人文信息数据系统。[18]尽管北极气候变化的环境影响是全球性的,但负面影响最大的是中、日、韩所处的北半球中纬度地区;另外,中日韩均属于季风气候,而研究已证明北极海冰融化对东亚季风会造成显著影响。[16]因此,中、日、韩在北极政策或政策取向中均强调要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对全球环境的影响,日本作为岛国尤其关注北极环境问题。在环境领域开展合作,也是作为负责任的国际大国承担国际责任和义务的表现。可见,俄、日、韩、中开展北极环境问题合作具有广阔空间。
第五,东北亚国家对北极治理机制建设的共同关注将为区域北极事务合作提供重要议 题。随着北极地区在经济、政治、安全等方面战略意义的凸显,相关利益国家对北极的争夺日 益激烈,而这将对北极地区、利益争夺参与国乃至整个北半球的安全构成威胁。但是,当前北 极开发尚缺乏共同认可的综合性国际治理机制。正因如此,俄、日、韩、中在北极政策或政策 取向中均将推动北极国际治理机制建设列为重要内容。事实上,由于北极国家及北极利益相 关国为数较多且在北极事务中存在多种矛盾和争端,在短期内形成各国认可度较高的北极治 理机制困难较大。而由于俄、日、韩、中在北极事务中具有共同的利益焦点,在遵守相关国际法律和规则的前提下,在东北亚地区小范围内通过加强对话与协商更容易就部分领域的治理机制达成共识。因此,北极治理机制建设有望成为区域北极事务合作的重要内容。
(二)东北亚国家北极事务合作的挑战
受东北亚地区国家之间错综复杂的政治经济关系以及国际势力的影响,东北亚国家开展北极事务合作也面临一系列挑战。
第一,历史遗留问题。中日、日韩、日俄之间均存在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这些问题不仅是制约东北亚区域合作的重要障碍,也将成为制约东北亚国家北极事务合作的绊脚石。日本政府首脑和内阁官员否认和美化侵略史实,多次参拜靖国神社,引起中韩的强烈不满,致使中日和韩日政治关系恶化甚至中断,2013 年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参拜靖国神社就导致原定在首尔召开的三国领导人会议取消。日本二战期间的朝鲜半岛劳工问题和慰安妇问题也时常成为日韩关系恶化的原因。另外,历史遗留的东北亚国家之间的边界纷争,如中日钓鱼岛之争、日韩独岛(竹岛)之争、日俄南千岛群岛(北方四岛)等,常因国际势力的推波助澜而加剧和升级。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区域政治互信度下降,将在东北亚国家开展北极事务合作中成为不得不面对的挑战之一。
第二,美国因素的影响。亚太地区一直是美国的战略重心之一,东北亚格局自二战后深受美国因素的影响。东北亚区域合作曲折多变,困难重重,难于达成类似欧盟、北美自贸区及东盟等世界主要区域一体化组织的谈判结果,美国因素是重要原因之一。近年来,美国战略重心东移,提出“重返亚太”战略,一方面通过主导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TPP)谈判,分化和瓦解东北亚一体化机制,另一方面通过巩固和强化美日、美韩同盟,阻挠中日韩FTA 进程,以维护其在东北亚事务中的地位和利益。[15]俄罗斯乌克兰危机后遭受的严厉制裁,美国也是主要推手。为此,东北亚国家开展北极事务合作,美国因素不可忽略,美国将通过北极理事会以及美日、美韩同盟等渠道施加影响。
第三,俄罗斯的态度。中、日、韩三国均非北极国家,仅作为正式观察员国参与北极理事会,并不享有平等参与权和表决权,在核心问题上基本被排除在外,三国均需取道北极国家参与北极治理。为此,在东北亚国家北极事务合作中,北极大国俄罗斯将发挥关键作用。事实上,俄罗斯当前正面临着维护北极地区垄断性主权与开展北极事务合作之间的选择困境:一方面,俄罗斯为维护在北极地区的垄断性主权,强调由北极国家来治理北极;另一方面,俄罗斯北极开发面临大规模资金短缺和技术不足问题,不得不选择进行合作开发,而在欧美制裁之下,在东北亚地区寻求合作伙伴势在必行。[4]尽管当前中俄已展开一系列北极事务合作,但俄罗斯对中国仍抱有疑虑,担心中国参与北极开发会弱化俄罗斯对远东和西伯利亚地区的控 制,甚至认为俄罗斯有可能会成为中国的原材料附庸和政治附庸。[19]而在俄罗斯与中、日、韩 的双边合作中,为确保资金、市场等方面多元化发展,常采取“平衡外交”策略,带来三国之间的利益纷争。如何建立互信机制,促使俄罗斯发挥积极作用,是东北亚国家北极事务合作面 临的重要挑战之一。
第四,中日韩之间的竞争性。中日韩在参与东北亚国家北极事务合作中存在明显的竞争性:三国均属能源资源消费和进口大国,在获取俄罗斯等国北极能源资源方面存在竞争;三国 均属海运贸易大国,北极东北航道的潜在战略价值对三国意义重大,三国在未来东北航道建 设、开通和利用中均存在竞争。此外,中、日、韩三国均属经济强国,在争夺东亚地区主导权方 面长期存在竞争,特别是,受美国亚太再平衡战略影响,日韩两国试图从中美博弈中获得回 报,而这将强化三国之间的分歧。因此,如何有效处理和协调中、日、韩在北极事务合作中的 竞争性,将是东北亚国家北极事务合作面临的又一重要挑战。
三、东北亚国家北极事务合作的构想
尽管推进东北亚国家北极事务合作面临一系列挑战,基于东北亚国家在北极事务上的交集和共同利益,开展合作必不可少。东北亚相关各国已意识到开展合作的必要性。2016 年 4月,首轮中、日、韩北极事务高级别对话在韩国首尔举行,三国一致表示希望在北极科学研究等多个领域加强合作。[20]为此,东北亚国家应以互信互利、合作共赢为原则和基础,积极参与推动东北亚区域北极事务合作。
(一)将北极事务合作纳入东北亚区域合作议程之内
东北亚地区相关各国应将北极事务作为重要议题纳入东北亚区域双边与多边合作议程之内,充分利用东北亚区域合作前期形成的基础和取得的成果,在更广的框架下、更宽的领域 内、更高的层次上加强北极问题交流与磋商,寻求合作与共赢。
东北亚国家之间的北极事务合作,是东北亚区域合作的表现形式之一,应将其作为一个 重要领域,置于东北亚区域合作框架内。当前,东北亚区域已在经贸、投资、环境、能源、交通、劳务等一系列领域展开了合作,部分领域已形成双边或多边制度性协定。东北亚国家之间的北极事务合作涉及环境、能源、交通、投资、信息等领域,这些领域大多已存在于东北亚区域合 作之中。因此,应尽可能在现有东北亚区域合作的相关领域中增加北极议题,以加强各国对 北极问题的交流与对话。同时,在高级别东北亚区域合作谈判中增加北极议题,也有利于通 过政府高层互动,加快达成共识。
在新的国际形势之下,东北亚区域合作面临利好局面。俄罗斯与中国不断深化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中俄两国领导人均表示中俄关系处于历史最佳时期。自 2013 年中韩发表《中韩面 向未来联合声明》和《充实中韩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行动计划》,中韩关系进入历史最佳时期。 因此,在东北亚区域合作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将北极问题纳入东北亚区域合作框架内有利于 北极事务合作达成积极成果。
(二)加快推动东北亚国家北极事务合作机制建设
从长期来看,东北亚区域北极事务合作机制建设有利于为东北亚相关各国提供一个稳定、可预见和有约束力的平台,使东北亚各国能够通过定期的对话和协商,最大限度地消除误 解和疑虑,在互信和互利基础上取得一致。
第一,东北亚相关各国应尽快制定和完善北极政策,明确政策目标、利益诉求和合作战略,以降低猜忌和怀疑,为合作创造前提条件。迄今,俄罗斯已明确提出相对完整的北极政 策,韩国、日本已有北极政策的官方文件,系统化政策仍处于制定之中,中国相对滞后,尚无官 方北极政策。因此,相关各国,特别是中国,应尽快出台长期、综合性和可持续的北极政策,为 全面开展北极事务合作奠定基础。
第二,推动东北亚区域北极事务合作组织建设,为区域北极事务合作提供制度基础。成 立东北亚区域北极事务合作组织,能够强化对北极问题的协商与谈判,有利于取得积极成 果。东北亚区域北极事务合作组织建设,必须以遵守现存国际法律条约为前提。可首先推动成立弱约束力的协商性区域组织,如东北亚区域北极论坛,东北亚区域北极委员会等,之后由弱约束力组织逐步过渡到强约束力组织,达成东北亚区域北极事务合作协议。各相关国家应在国内设立专门性政府机构,如国家北极事务合作委员会等,来专门管理本国的对外北极事务合作。
第三,强化国际北极治理,加强与原住民组织的合作,形成对域外共识。当前国际上存在多种北极治理机制,一定程度上导致北极治理混乱。东北亚相关国家均希望推动北极机制建设,确保自身在北极的利益。为此,应依托东北亚区域北极组织,将北极治理作为重要议题展开对话与交流,在对北极国家主权给予充分认可的前提下,提出合理的北极治理方案。同时,东北亚地区应注重加强与北极原住民组织的合作,通过原住民组织增强对北极治理的影响力。
(三)采取多种形式创造性推进东北亚国家北极事务合作
尽管推进东北亚国家北极事务合作面临较多挑战,相关各国应求同存异,采取多种方式,从不同层次、不同角度和不同渠道,创造性地推进区域北极事务合作。
第一,以单一领域合作带动多领域合作。可采取先易后难的原则,优先选择具有广泛共识的低政治领域开展合作,而后过渡到其他领域。当前,北极环境合作无疑是各国较为关心合作障碍也较小的领域,而且,东北亚区域在环境合作方面已具备相对较好的前期基础。除环境保护之外,科学研究也是可行度较高的领域。东北亚相关各国可首先在环保和科研领域建立合作机制,而后推广至投资、能源、航道等领域。
第二,以双边和三边合作带动区域性合作。当前在整个东北亚区域范围内形成合作机制较为困难,可尝试首先根据利益诉求建立双边或三边合作,而后推广至覆盖整个区域的多边合作。中、日、韩三国均重视与俄罗斯开展合作,而三国中中国与俄罗斯关系最为密切,可优先推动中俄建立合作关系,为日韩对俄双边合作提供示范。中、日、韩三国同属近北极国家、北极利益攸关国、北极理事会正式观察员国,探寻竞争性合作因素,开展三边合作也具有可行性。在双边和三边合作基础上,即可加快区域多边合作。
第三,以企业、民间组织与政府力量共同推进合作。企业和民间组织通过自下而上的力量也能够对区域合作发挥积极影响。在中俄北极能源合作过程中,大型能源企业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应鼓励和支持本国企业与外国企业在关键领域开展联合投资、技术合作等商业性活动,同时,吸引民间组织和社团参与投融资合作,利用企业、民间组织与政府的合力,推动合作取得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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